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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不属于特种设备是否正确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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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元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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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9-14 22:36:4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属于特种设备。以下是相关介绍:1、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:本法所称特种设备,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、压力容器(含气瓶)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、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。2、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: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司机,是指从事场车驾驶、操纵的人员,分为叉车司机、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、内燃观光车司机、蓄电池观光车司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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